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,前年十一月連同三名助理,企圖闖入立法會會議室,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交替的企圖強行進入罪,案件早上在九龍城法院裁決。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讀出裁決時說,梁頌恆及游蕙禎在事發時是否立法會議員,並無助處理案件,認為兩人不能以此作為「護身符」,而作出違法行為。裁判官又指,案件涉及「一般罪行」,強調法庭並無違反「不干預原則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