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高雄2014年7月發生氣體爆炸,造成32死3百多人受傷事件,地檢署認定涉事的化工廠管道銹蝕導致洩漏,是意外的罪魁禍首,依業務過失致死罪,判處現任高雄市政府秘書長,當年負責檢收管道工程的趙建喬,及另外兩名監工4年10個月徒刑;趙建喬認為氣爆與許多因素有關,並非個人因素造成,會提出上訴。至於事發時監察管道情況的領班及工程師等3人,獲判4年6個月徒刑;化工廠董事長、廠長等6名員工判監4年。

地院發言人指,案件12名被告,審理期間全部否認控罪,互相推諉,巿政府或涉事公職人員至今仍未與死者家屬及傷者達成和解,因此判刑最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