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五人,被控暴動的案件,高等法院今日開始引導四男五女陪審團。法官彭寶琴指,明白案中涉及民生或政治的爭議,但不能因自己的政治理念、對涉案人士的同情或偏見,而感情用事、妄下判斷。法官提到有人可能憎厭案中有人使用武力,說粗言穢語,亦可能同情小販擺賣被阻,但必須要對庭上的証供作客觀評定,不受其他報道影響。法官指,就暴動罪的爭議,陪審團要裁定案件事發時,是否如控方所言,在多處發生暴動,而被告是否有參與相關的暴動;就煽惑暴動的爭議,陪審團要裁定第一被告梁天琦,有否聯同黃台仰,在砵蘭街煽惑暴動。
案中五名被告梁天琦、李諾文、盧建民、林傲軒及林倫慶,在2016年農曆年初二的旺角騷亂中,被控暴動、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六項罪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