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,被控在2016年旺角騷亂中,暴動、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6項罪名,高等法院法官今日開始引導4男5女陪審團。法官彭寶琴指,明白案件涉及民生或政治爭議,但提醒陪審團不能因政治理念、或對涉案人士的同情或偏見,而感情用事、妄下判斷。法官提到部分人可能憎厭案中有人使用武力,用粗言穢語謾罵,亦可能同情小販擺賣被阻,但必須客觀評定庭上證供,不受其他報道影響。法官指梁天琦曾經承認在旺角騷亂中襲警,但提醒陪審團不可以因此便認為梁天琦亦有干犯今次案件中的罪行。

法官指,陪審團就暴動罪裁決時,要考慮事發時是否如控方所言,在多處發生暴動,而被告有否參與,以及身份辨認是否準確無誤;就煽惑暴動罪,陪審團要裁定第一被告梁天琦,有否聯同黃台仰,在砵蘭街煽惑暴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