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循法律途徑,向前議員梁國雄追討已預支的營運開支,以及議員薪酬合共275萬元。梁國雄指,正就議員資格的案件進行司法上訴,行管會應待案件結束,確定他的議員資格被褫奪後,才正式展開追討薪津的程序,並指一定會向政府歸還未動用的預支款項,但目前並非適當時機,他短期內去信行管會解釋,如果行管會堅持要對簿公堂,亦無可奈何。

立法會秘書處表示,行管會主席梁君彥上月向傳媒講解行管會決定時,已指出若四位人士接納行管會建議,便是事件最終處理方法,否則便考慮以法律程序,追討全數款項。秘書處其後透過律師,以郵遞方式向包括梁國雄在內四位人士發信,之後律師及秘書處曾接獲梁國雄助理的查詢電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