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北,馬英九前總統被控洩密案,高等法院二審改判馬英九4個月有期徒刑,但可以罰款代替,案件仍可上訴。

案發在2013年8月,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英九報告關說案的專案報告後,馬英九將相關偵查秘密,洩漏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、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,馬英九又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。台北地方法院去年裁定,馬英九有洩密行為,但他是行使總統職務,解決行政院與立法院的爭議,符合法規,加上檢方舉證不足,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,判馬英九無罪,檢方不服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