飲食集團富臨的多間分店,出售的粟米石斑塊由於並非真正石斑,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,公司承諾不再重犯,獲撤回傳票控罪。案件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,控方在庭上表示,由於各被告承認作虛假商品說明,以及承諾不再觸犯類似罪行,因此根據條例撤回8張傳票,獲裁判官批准。富臨集團表示,已按承諾書方式,保證日後不會發生可能有違商品說明條例的情況。

集團位於沙田、荃灣、葵涌及旺角等的分店,去年及前年分別被海關發現售賣的粟米石斑塊,是由冰鮮鯰魚代替,被控應用虛假標籤,違反商品說明條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