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在年初成立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,正考慮引入的士司機扣分制,如果的士司機在兩年內扣滿15分,初犯會停牌三個月,再犯就停牌半年。委員之一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指,委員會初步建議拒載、兜路、干擾咪錶等嚴重違例行為被扣10分,在夜間沒有亮起燈號、沒有攜帶足夠輔幣作找續等則會被扣3至5分,相關細節目前屬於討論階段,未有最終決定。
譚文豪指,除了一般的違例行為,相信更多乘客關注司機的駕駛態度,因為目前無法靠法例懲處不禮貌駕駛的司機,建議政府考慮將駕駛態度納入扣分制,但大前提是審慎判斷「不禮貌駕駛」的定義。他又說,委員會亦有討論在車廂安裝閉路電視的可行性,但要檢視技術、私隱、查閱權限等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