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在年初成立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,正考慮引入的士司機扣分制,違例的士司機在兩年內扣滿15分,初犯停牌三個月,再犯就停牌半年,委員會初步建議拒載、兜路、干擾咪錶等嚴重違例行為被扣10分,在夜間沒有亮起燈號、沒有攜帶足夠輔幣作找續等則會被扣3至5分。

委員之一、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表示,業界對扣分制的反響很大,認為會打擊士氣,降低新人入行的意欲,而且部分扣分準則相當無理,包括「沒有攜帶足夠輔幣」。杜燊棠又指,反對將司機態度納入扣分制的準則,因為當中存在很大的灰色地帶,但如果政府願意考慮在車廂安裝閉路電視,幫助釐清司機和乘客的責任,相信業界會較容易接受扣分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