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刊憲公布,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撤銷宋林作為太平紳士的委任,即日生效。
宋林是華潤集團前董事長,因貪污受賄3300多萬元人民幣,去年6月在內地被判監14年。他在2013年獲委任為太平紳士、亦曾出任經濟發展委員會成員、廉署道德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等公職。根據《太平紳士條例》,如太平紳士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地方被定罪,並就所涉罪行被判處監禁,不論是否獲得緩刑,行政長官可撤銷有關太平紳士的委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