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,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,分別被控暴動、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六項罪名的案件,4男5女陪審團退庭商議超過20小時後,下午作出裁決,一致裁定首被告梁天琦在亞皆老街參與暴動罪名成立,煽惑暴動罪名,一致裁定不成立。至於他在砵蘭街參與暴動罪名,未能達成有效裁決。第三被告盧建民,在砵蘭街參與暴動,一致裁定罪名成立。

第四被告林傲軒,非法集結罪名一致裁定不成立。至於第五被告林倫慶,陪審團一致裁定他三項參與暴動罪名都不成立。至於第二被告李諾文,以及第四被告林傲軒,在砵蘭街參與暴動的控罪,未能達成有效裁決。案件押後到下星期一求情,到下月11日再處理未能達成有效裁決的控罪。

法官向陪審團表示,因應審訊的長度及案件複雜性,未來四年豁免他們再擔任陪審團,並感謝他們為案件的付出。法官亦指,司法機構投訴辦事處一個電郵帳戶,收到一張附有幾名陪審團樣貌的照片,向陪審團致歉,法庭會安排警方護送陪審團離開,亦提供警方24小時聯絡電話,方便他們在擔心時使用。第三被告盧建民得悉裁決後,在犯人欄內痛哭,又與其餘幾名被告擁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