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局今年9月新學年在小學推行「一校一社工」,受資助學校須聘請持社工學位的社工,設有3年過渡期,給現職非學位社工考取學位。有現職非學位社工擔心進修學位不足,不獲續約。教育局長楊潤雄說,政策具彈性,如果學校認為相關員工適合,在過渡期後可向局方反映,要求繼續錄用;又說現時大約9成學校聘有社工,當中7成社工經已有學位,政策已經盡量將出現人事變動的可能性減到最低,政府希望盡快提升小學社工服務,不希望因為個別個案改變整個制度。

工聯會說,反對政府「一刀切」處理非學位社工,建議現職三年以上的小學社工可獲豁免。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,一名輔導老師加一名社工,才能做到政策原意,建議局方即時考慮實行,避免在過渡期引起混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