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年旺角騷亂,其中9名被裁定暴動罪成的被告,連同早前承認暴動罪的另一被告共10人,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及判刑。第九被告林永旺的代表律師表示,林永旺來自不愉快家庭,父親早逝、母親改嫁,被告從內地移居香港後未能跟上學業,成績低落,與不太乖巧的朋友為伍;又指被告魯莽、弱於守法、價值觀扭曲,但過往從未參與示威遊行,對時事一無所知,干犯暴動罪只是貪玩、魯莽及受朋輩影響,並非有預謀,已有深刻教訓。
第十被告葉梓豐的代表律師表示,葉梓豐沒有案底,案發時只有17歲,加上無證據顯示葉梓豐存心襲警,只因事態發展才做錯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