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門黑沙灣爛尾樓「海一居」的發展商保利達洋行,針對澳門行政長官前年宣告批地失效提出的上訴,在澳門終審法院被裁定敗訴;澳門政府將收回有關土地。法院指,臨時批地的25年期限屆滿後,行政長官如認為期間有土地利用條款未獲履行,應宣告批地失效,屬強制權力義務,不涉及違反《基本法》的情況。


澳門政府在1990年向保利達批出黑沙灣土地,澳門行政長官前年1月宣告批地過期失效。保利達提出上訴,澳門中級法院去年10月判保利達敗訴後,保利達上訴至終審法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