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操普通話的女子在高等法院旁聽審訊時,懷疑在庭內拍攝。高院下午就事件再開庭,姓唐女事主指,雖然法庭有列明不准拍照和飲食,但指示並不清晰和確切,她在庭內曾經見到有人進食但沒有被阻止,以為公開聆訊的案件,所有行為都是被允許。她又指,法官針對她拍照的行為,卻沒有懲罰「進食的人」,認為法庭的處事不公平。法官陳慶偉質疑,事主認為有人在庭內做錯,是否代表自己亦可以做錯誤的事情,律政司已經報警處理,星期五會再開庭處理。

涉事姓唐女子早上旁聽2014年佔旺清場違反禁制令的審訊,法官陳慶偉期間表示收到報告指事主在庭內拍攝,要求她解釋。女事主指,自己有香港身份證,並非永久居民,又認為事件只是小事一樁,遭陳慶偉駁斥在庭內拍攝是嚴重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