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年旺角騷亂,10名被告完成求情,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四判刑。案發時只有17歲的首被告莫嘉濤,他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說,被告的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正面,事發時是少不更事、年少氣盛,因為關心基層才闖下大禍,但法官郭偉健指,被告干犯的罪行嚴重,即使適合判入教導所,法庭不一定接納,認為有需要判處監禁。
案中最年長、73歲的第六被告陳和祥,代表大律師指,當事人事發時只是一時愚蠢、衝動,不知道所做的事後果如此嚴重,又指被告患有高血壓、糖尿病,前年更確診抑鬱症,希望法庭可以人道及施恩原則,扣減刑期。案中其餘各名被告大多以一時魯莽、貪玩及受現場氣氛所影響,作為求情理由。同案的女被告李倩怡在案件開審前棄保潛逃,正被警方通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