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人民保險前黨委副書記兼總裁王銀成,今早在福州法院因受賄罪被判監11年,罰款100萬元人民幣。王銀成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會被追繳,上繳國庫。王銀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,不會上訴。

法院指,王銀成2006年至2016年,利用職務便利,為他人在工程承包、職務晉升、子女就業等提供幫助,非法收受財物。法院認為,王銀成如實供述罪行,主動交代犯罪事實,認罪悔罪,積極退贓,依法從輕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