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前日審理佔領旺角藐視案期間,內地女子唐琳玲旁聽審訊時,涉嫌在法庭內拍攝,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再處理,唐琳玲獲准以現金5萬元保釋,並需在報稱地址居住。唐琳玲離開法庭時,被大批傳媒包圍,她說這是公開法庭,公開的案件,所有事都是公開透明,相信法庭是公正嚴明。唐琳玲說,相信有足夠能力為自己辯護。

事發於前日,唐琳玲到高等法院旁聽2014年佔領旺角清場違反禁制令的審訊時,被人投訴她在庭內拍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