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出席一個論壇後表示,有人在法庭內拍照並非單一事件,要嚴肅處理,如行為干預司法公正和司法程序的進行,即可能干犯刑事藐視法庭罪,涉事者可被判監。他又指,這些行為可能令市民不敢擔任陪審員,衝擊香港的司法制度,政府需要加強宣傳教育,讓市民明白當中的嚴重性。
張達明建議,在開庭前先行派發單張,說明法庭內不准拍攝,同時設立熱線,讓法庭保安能在事發後即時通知警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