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處由七月三日至十六日,接受香港/英國工作假期計劃「贊助者證明」的新一輪登記。計劃前往英國參加工作假期計劃的港人,需事先申請「贊助者證明」,申請人需持有有效特區護照、年介18至30歲,以及從未以「工作假期計劃」或「青年流動計劃」的身分前赴英國。
持有英國國民(海外)護照的人士不需要申領「贊助者證明」,可直接向英國簽證申請中心遞交「青年流動計劃」的簽證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