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早前被裁定3項披露廉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名成立,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。吳文遠的代表律師求情時,引述感化官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指,被告未來參與公眾事務時引以為鑒,建議判處200至24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裁判官指,判社會服務令的其中一項元素,是被告有悔意,而被告是否認罪是有無悔意的主要因素,但由審訊第一日到結束,都看不到吳文遠有悔意。吳文遠代表律師指,對比過往案例,吳文遠對受害人無惡意,案發期間亦無掩飾身份。裁判官宣布暫時休庭,稍後判刑。

控罪指,吳文遠2016年4月向廉署舉報馮程淑儀及其丈夫馮永業等人,涉嫌貪污後,向傳媒及在社交媒體上,披露馮程淑儀正被廉署立案調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