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今早繼續處理在法庭內拍攝的女子唐琳玲,未有如期交保釋金案件。代表控方的大律師陳政龍在庭上說,警方調查後,發現唐琳玲手機內有三張法庭相片,拍攝到唐琳玲當日旁聽的佔領行動藐視法庭案的控辯雙方律師。
無代表律師的唐琳玲在庭上用普通話表示,今次事件只是小事,她只是想了解香港的法律體系,認為法庭是應該容許拍攝,她說之前虛報地址是因為不熟悉本港地址的寫法,無交保釋金是因為不夠現金。唐琳玲又聲稱,昨晚自己「與神對話」,指耶穌明白她是無辜,亦無意識到法庭內有不准拍攝的標示。法官詢問唐琳玲是否有精神病紀錄,唐琳玲回應說沒有,她又同意法官安排,與法援署人員聯絡尋求協助,又要求致電一名叫「Eric Lui」的律師,法官宣布暫時休庭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