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管局今日發出「虛擬銀行的認可」指引修訂本,又指自去年9月以來,已有超過50家公司表示有意在港經營虛擬銀行。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表示,一些有興趣人士已經開始向金管局遞交申請,將根據修訂指引,盡快評估申請,期望可以在年底或明年首季開始發出虛擬銀行牌照。
金管局指,公眾諮詢收到25份回應,包括來自銀行公會、消委會及商會等機構,所有回應者都支持在港引入虛擬銀行,大部分都認同虛擬銀行應遵守傳統銀行同一套監管要求,而虛擬銀行「以本地註冊銀行形式經營,並不應設立實體分行」的原則亦得到廣泛支持。
金管局亦回應多項意見,強調引入虛擬銀行主要目的是促進普及金融,借助資訊科技平台減低吸納新客戶的成本,因此虛擬銀行不應設立最低戶口結餘要求,或徵收低戶口結餘收費。金管局又說,虛擬銀行是新營運模式,要求申請人擬備退場計劃是審慎做法,確保一旦結束業務運作,不會影響客戶及金融體系穩定。金管局亦認為,不適宜為獲發虛擬銀行牌照的公司,降低3億港元的最低資本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