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對警員夫婦對外訛稱可代購名錶手袋炒賣圖利,又聯同一名售貨員洗黑錢,涉及款項6千多萬元,三人早前在區域法院裁定多項欺詐、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罪名成立。女被告朱凱欣的代表律師求情時呈上17封求情信,指朱凱欣自幼父母離異,她的母親於求情信中提到,相信是自己未盡母親責任,令被告的價值觀被扭曲。律師又指,朱凱欣育有一對年幼子女,幼子患有過度活躍症,如果與丈夫雙雙入獄,將無法照顧子女,希望能酌情減刑。
案情指,首被告朱凱欣在2011至13年期間,向女兒就讀的幼稚園的家長及老師聲稱可代為購買名牌手袋、手錶及電子產品,轉售獲利後會連本帶利歸還,又要求部份事主跟第三被告李玉鳳購買手錶,其後部分人因支票不能兌現而揭發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