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對警員夫婦訛稱可代購名錶手袋炒賣圖利,又聯同一名售貨員洗黑錢,涉及款項6千多萬元,三人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多項欺詐、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罪名成立。涉案警員、次被告歐陽克文的代表律師於求情時表示,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積極參與,又指被告沒有案底,過去品格良好,中學畢業後即投身警隊,至今已22年,如由執法者淪為階下囚,所受痛苦比其他人多,現時已前程盡毀,失去將近一百萬元的長俸。
案情指,首被告朱凱欣在2011至13年期間,向女兒就讀幼稚園的家長及老師聲稱可代為購買名牌手袋、手錶及電子產品,轉售獲利後會連本帶利歸還,又要求部份事主跟第三被告李玉鳳購買手錶,其後部分人因支票不能兌現而揭發事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