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唐琳玲涉嫌在高等法院法庭內拍攝的案件,早上繼續在高等法院處理。唐琳玲承認在庭上拍照,但不確認是否有證人目擊到她使用手機通訊軟件上載相片,亦不認為行為干犯刑事藐視法庭罪。
法官指,唐琳玲只承認部分事實,即是不承認責任,因此法庭仍需展開法律程序處理,相信案件很大機會不能於今日結案。法官邀請原來案件,即是佔領行動藐視法庭案的控辯雙方律師及被告先離開,排期下星期一早上再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