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在高等法院法庭內拍攝的唐琳玲,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的案件,下午在高院正式開審,一共傳召兩名律師行實習生作供。其中一名目擊證人薛旨呈說,當日在公眾席坐在唐琳玲旁邊,先後兩次見到唐琳玲用右手舉起手機,向法庭中間位置,一共拍了3張相。唐琳玲盤問時提出,證人在審訊期間有否使用手機上網。證人回答指有,亦有按指示,將手機調較到飛行模式,並連接到法庭提供的無線網絡。
另一名證人黃瑞欣則表示,見到唐琳玲的手機當時處於拍攝模式,亦親眼看到唐琳玲用手指按了手機下方一下,手機螢幕隨即閃了一下,但看不到相片內容。法庭審訊明早繼續,預料會傳召多一名目擊證人和兩名警員作供。唐琳玲繼續還柙,交由懲教署看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