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與前年旺角騷亂的10名被告,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教導所至入獄4年零3個月。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B組總督察陳純青說,尊重法庭的判刑,相信可向公眾表達警隊對暴力零容忍的信息,又指案件的調查過程絕不容易,在60日的審訊中,不同的閉路電視片段和證人口供,都清楚展示各被告目無法紀,罔顧市民及執法人員的財產和生命安全,使用暴力嚴重破壞社會秩序,法庭亦予以遺責。
對於同案女被告李倩怡在案件開審前潛逃,警方指一般會循不同途徑去追捕,不透露個別案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