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高等法院法庭內拍攝的唐琳玲,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的案件,早上在高等法院續審。唐琳玲由懲教署人員押解到庭應訊;法庭傳召第三名目擊證人、律師樓實習生梁復智。證人作供前,法官陳慶偉一度指向公眾席一名男子,詢問對方是否正在使用電話拍攝;男子回答沒有。法官再詢問他是否學生,抑或記者;男子回答是學生。法官隨即反問,若果對方是學生,為何會在庭上忙於打訊息,敦促他若有需要,可到庭外用電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