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向勞僱會提出,由於勞資雙方無共識,取消合約工時立法,改為在11個行業定立工時指引。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批評,標準工時委員會磋跎多年都無共識,現時再要求行業的勞資雙方商討工時指引,只是拖延問題,顯示政府傾斜商界及無承擔。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不反對討論工時指引,但認為應定立標準,例如每周工時44小時加超時補水等,又指如果行業指引成效不彰,政府應就立法做前期工夫。

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講座教授葉兆輝指,本港平均工時高於不少發達國家地區,有一成工人每周工時更長達60小時,影響工人身心健康及家庭關係。他認為,根據以往紀綠,要僱主自行改善情況並不容易,認為政府有道義責任保障低收入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