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承認,推行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安排十分複雜,但複雜的原因是有道理及符合情理,一方面希望能採用最寬鬆的領取安排,另一方面是可以讓符合資格的長者,獲得最多津貼。羅致光在網誌表示,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在去年5月1日「生效」,但由於更改系統需時,到本月才「實施」,一向有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,若符合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,在本月可獲發超過14,800元的一筆過款項,即高額長者生活津貼與普通津貼的差額,若之前無領取任何社會保障的長者,申請並獲批高額長者生活津貼,就可獲發超過48,000元的一筆過款項,往後每個月可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。
羅致光表示,若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「生效」與「實施」日期定於同一日,情況就會簡單得多,但是符合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便會「攞」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