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,前年11月聯同三名助理企圖闖入立法會會議室,上月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,案件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。游蕙禎代表律師呈上三封求情信,其中一封由游蕙禎撰寫,她在信中表示過去半年減少出席公開活動,反思當日有沒有更好的處理方法,承認自己衝動、固執及欠缺思量,對父母感到愧疚。游蕙禎的中史科老師及時事評論員林鴻達則在求情信指,游蕙禎為人好公義、謙虛好學,對社會有熱誠,希望法官輕判。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指需時閱讀求情信,押後判刑。

案發在前年11月2日,五名被告被控未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准,強行進入立法會會議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