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年新政梁頌恆、游蕙禎及3名助理,由於企圖闖入立法會會議室,非法集結罪成,5人被判入獄4星期,其中梁頌恆及張子龍保釋等候上訴,游蕙禎及其餘兩名助理則決定不上訴。梁頌恆保釋後說對裁決感到非常失望,事情匪夷所思、不可思議,不能接受,因此決定就定罪上訴,他批評裁判官對案件有很多理解錯誤,完全抽空事件背景作出判罪。
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在庭上表示,判刑與政治理念無關,5名被告是集體行動、有計劃使用暴力,以暴力損害立法會尊嚴,因此要有阻嚇性刑罰。裁判官又指游蕙禎及梁頌恆沒有悔意,游蕙禎雖然在信中表示對家庭感到愧疚,但並沒有對案件的行為感到愧疚,家庭問題並非暴力案件的求情理由,認為監禁是唯一選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