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物及衞生局建議有條件放寬日本食品進口管制措施,准許茨城、栃木、千葉和群馬四個縣的蔬菜、水果、奶、奶類產品和奶粉進口本港,相關食品必須附有日本農林水產省的輻射證明書,以及持有有效的出口商證明書,證明該批食物已經符合日本當局的標準。食安中心亦會對每批日本進口食品進行輻射檢查,並加強抽查千葉和群馬等四個縣的蔬菜、水果和奶類製品。
食衞局指,福島縣的蔬菜、水果、奶、奶類產品和奶粉仍然禁止進口本港,至於肉類和水產獲得輻射證明書後,則獲准進口。局方稱,明白部分市民擔心福島縣的食品會混入其他地區產品來港,但相信目前的管制措施已經有效保障食物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