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,討論將律政司法律政策科一個副首席政府律師編外職位,轉為常額職位。工黨張超雄提出,近年有選舉主任以政治理由否決或阻止參選人參選,質疑由何時開始,選舉主任的角色,由行政角度提升到政治和法律角度。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黃惠沖回應說,參選人最終是否提名有效,不同人士,包括參選人本人或者有關選區的選民,可能會不同意見,認為決定有政治考慮,但他強調,法律政策科會按法律理解或原則,向選舉主任提供適當法律支援。黃惠沖又說,無論是否選舉年或有補選,法律政策科的工作都有恆常性,工作量亦相當大,因此不適宜外判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