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,討論將律政司法律政策科一個副首席政府律師編外職位,轉為常額職位,負責與政制及選舉事務相關工作,包括向選舉主任提供法律意見。有民主派議員反對政府建議,質疑選舉主任過往決定有政治考慮。經民聯盧偉國支持開設職位,認為選舉事務要有堅實法律支援,是顯淺的道理,民主派不應該每事懷疑政府和律政司有不可告人的目的。

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黃惠沖指,有關職位人士的意見是按法律原則提出,反駁有議員指律政司成為「政府打手」的說法並不公平,希望議員相信本港選舉制度,說若有人不滿意選舉主任決定,可透過司法覆核或呈請,最終透過公開聆訊得到裁決,重申律政司在無政治考慮下提供法律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