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最快下午恢復一地兩檢草案二讀辯論,主席梁君彥要求議員在兩星期,合共36小時內完成審議。梁君彥去信民主派議員,解釋決定是基於草案具迫切性,而且主席職權並不包括裁定政府法案是否違反基本法,如果議員認為草案違憲,可以行使基本法賦予議員的權力,修改或否決草案。
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批評,當大律師公會、市民和議員都認為一地兩檢違憲時,梁君彥有責任了解爭議的本質,而非盲目限時,否則日後審議廿三條立法等其他具爭議議題時,梁君彥亦可以透過同一手法,令法案草草通過,立法會監管政府的職能將會蕩然無存。莫乃光指,民主派在一地兩條審議過程中,一定會利用所有空間發言,讓市民知道條例對一國兩制的長遠影響。立法會上午開會約一個半小時內,民主派議員已經兩次要求點算法定人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