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54歲男子,懷疑遭人盜用信用卡進行13次購物交易,損失約218萬元,案件暫時無人被捕,警方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案處理。
警方上月18日接獲事主報案,指在今年3至5月期間,信用卡有多項可疑交易,懷疑被人盜用作購物,涉及物品包括首飾、衣物及手提電話等。警方經初步調查,發現有人曾在3月上旬致電信用卡中心,要求更改事主的信用卡個人資料,數日後又再致電中心,要求郵寄全新的信用卡到更改資料後的個人地址,取得信用卡後就「碌卡」購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