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,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,被裁定一項暴動和一項襲警罪成,早上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6年。另一名經審訊後裁定暴動罪成的盧建民,判入獄7年;審訊前承認暴動罪的黃家駒,判監3年半。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謝子坤在庭外表示,歡迎及尊重法庭的判刑,認為具阻嚇性,指今次是旺角暴動案中,首宗在高等法院被定罪及判刑的案件,否認檢控是政治迫害,強調警方及律政司都是基於證據作出檢控。


謝子坤說,旺角暴動案,警方至今拘捕91人,當中28人已被定罪,判刑由住院式感化令至判監7年不等;有3人棄保潛逃,警方正全力緝拿他們歸案。最近再多一人被起訴兩項暴動罪,稍後在高等法院審訊。他重申,警方不容許暴力或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,會全力執法,保障公眾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