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,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裁定暴動及襲警罪成,在高等法院判入獄6年。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說,判刑雖然不輕,但有法律基礎,指旺角騷亂是嚴重暴動行為,相比10年的最高刑罰,判監6年不算重,而且梁天琦在騷亂中有領導地位。不過,湯家驊不認為判刑考慮梁天琦的領導地位,等同將已經被裁定不成立的煽惑暴動罪中所涉及的證據,考慮在暴動罪判刑中,因為領導與教唆煽動是有分別,而梁天琦的確有身先士卒,參與性較高。
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就認為判刑過重,質疑法官將煽惑暴動罪中涉及的證據,考慮在暴動罪判刑中,並不公道。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指,事件是年輕人對社會不滿的最大控訴,社會虧欠了這些年輕人,批評政府未有正視,又認為應該檢討公安條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