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區人大代表鄭耀棠去年在香港仔駕駛七人車時,同一輛輕型貨車相撞,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,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裁判官指案件存有疑點,控方未能成功舉證,並指出警察對今次案件的調查馬虎,涉事的貨車司機及乘客,作供時對貨車損毀位置各有各說法,存有誠信問題,有理由相信兩人口供是虛構事實和作假證供,希望律政司跟進。
鄭耀棠在庭外表示,香港法治堅固,他質疑案中貨車行車證過期,警方未有檢控和警告,卻反過來控告他,是很大過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