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席項俊波,受賄超過1900萬元人民幣,在江蘇常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,項俊波當庭表示認罪悔罪,法庭擇期宣判。
市檢察院指,項俊波在2005年至2017年,利用擔任人民銀行副行長、中國農業銀行行長及中保監主席等職務或便利條件,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、案件處理、貸款發放及職務晉升等提供幫助,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財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