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,前年3月離港時遺留一件手提行李在機場禁區外,機場管理局及機場保安公司,當時允許梁頌昕不在場下,由航空公司人員經安檢後,將行李送入禁區。一名空中服務員羅美美,事後入稟高等法院,就機管局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。案件早上在高院進行聆訊,預計審訊需時一天。

代表申請人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表示,申請人關注行李經過安檢時,乘客是否有需要在場,指去年機場每天平均有99000人經安檢後離境,都是由乘客將行李放在輸送帶上進行安檢,而有關安檢程序是公眾已知的程序,並不涉及任何機密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