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,前年3月離港時遺留一件手提行李在機場禁區外,機場管理局及機場保安公司,當時允許梁頌昕不在場下,由航空公司人員經安檢後,將行李送入禁區。一名空中服務員羅美美入稟高等法院,就機管局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。代表機管局及機場保安公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,事件並非涉及機場保安問題,而是事主的身分帶有政治成分。

代表申請人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則表示,若不按「同行同檢」原則為行李安檢,日後可能對航空公司職員,在協助乘客拿取行李入禁區方面構成壓力。法官周家明稍後會頒下書面裁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