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男子在前年販運市值過億元的可卡因,今早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監禁22年8個月及34年。法官判刑時說,首被告求情時指,是幫人運送毒品,又指自己的父母年老多病,加上已經認罪,管有的毒品是自用,而第二被告則指,有一名8歲女兒,判刑會令他不能陪伴女兒成長,要求寬減刑期。法官認為並不構成求情理由, 但信納兩人在案中只是擔當運輸工作的微小角色,但兩人是共同參與犯法勾當,刑責是不相伯仲。

案件是本港2013年以來最大宗販運可卡因的案件,前年六月,警方在順利邨進行反毒行動,在一輛客貨車搜出共重67公斤的可卡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