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下午頒下書面判辭,裁定一名女小販逆權佔有銅鑼灣恩平道恩平中心旁邊,一幢唐樓後樓梯附近的部份位置。至於唐樓的後樓梯、平台及樓梯底等範圍,則裁定女小販逆權管有敗訴。判辭指,原告人鄧秀蓮1984年在後樓梯的地庫位置,安裝鐵閘及一些鐵櫃,雖然其中兩名答辯人曾於2008年聘請他人拍攝錄像紀錄,顯示唐樓後樓梯有人使用,但認為沒有證據顯示後樓梯於1984年至2008年,曾有他人用作出入樓宇之用,認為只有原告人擁有鐵閘及鐵櫃的鎖匙。

判辭又指,原告人從來無意排除他人使用後樓梯的通道,因此未能確立逆權管有的必要意圖,裁定她對唐樓後樓梯、平台及樓梯底等範圍的逆權申索敗訴。至於鐵櫃位置,判辭指,原告人曾獨有地使用有關空間,裁定她逆權管有安裝了鐵櫃的位置。女小販鄧秀蓮聲稱自1984年開始,在恩平中心旁的唐樓後樓梯擺檔,期間一直無人干預。她其後入稟高等法院,申請逆權侵佔有關後樓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