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頒下書面判辭,裁定一名女小販逆權佔有銅鑼灣恩平道恩平中心旁邊,一幢唐樓後樓梯附近的部份位置。至於唐樓的後樓梯、平台及樓梯底等範圍,則裁定女小販逆權管有敗訴。判辭指,女小販從來無意排除他人使用後樓梯的通道,因此未能確立逆權管有的必要意圖。至於鐵櫃位置,判辭指,原告人曾獨有地使用有關空間,裁定她逆權管有安裝了鐵櫃的位置。女小販鄧秀蓮聲稱自1984年開始,在恩平中心旁的唐樓後樓梯擺檔,期間一直無人干預。她其後入稟高等法院,申請逆權侵佔有關後樓梯。
涉事後樓梯附近的攤檔檔主表示,自己擺檔三十多年,一直都未見過有人使用這棟唐樓的後樓梯,又指女小販擺檔多年,從未有人投訴她阻塞通道;亦有檔主認為,涉事女小販已經在同一位置擺檔多年,近年因身體不適、天雨關係等,已經減少擺檔次數,認為唐樓業主應施予同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