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就檢討外判服務制度成立的跨部門小組,預料今年第三季前完成檢討工作。消息指,小組提出的其中一個改善方案,是在合約中要求外判商增設不低於遣散費的約滿酬金,以減少外判商為逃避支付遣散費而與員工重新簽約,或要求員工自願離職的情況,措施亦適用於在同一公司未做滿兩年的員工。小組提出的另一個方向,是修訂政府外判服務標書的評分比重。
由多間清潔公司組成的環境衛生業界大聯盟,召集人甄瑞嫻歡迎增設約滿酬金,認為有助減少勞資糾紛,而且可以令外判商較有預算,但日後服務費將會提高。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認為,建議有助防止僱主鑽法律空子,剝削員工。他又建議引入工資的硬指標,規定員工的工資要高於生活工資水平,否則就不能入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