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一致駁回,民陣就七一遊行起點的上訴,維持警方批出的「不反對通知書」,要求民陣以維園草坪作為起步點。委員會主席彭鍵基裁決指,民陣提出以東角道或摩頓台作為集會起點,會對其他人士,包括集會人士的道路使用權和人身安全,有相當程度的負面影響。


民陣副召集人洪俊毅重申,民陣會以最低限度滿足「不反對通知書」,只會安排必要的團體和市民進入維園草坪,歡迎其他市民在道路西行線沿途加入,強調並非「公民抗命」,又指不希望七一遊行發生任何衝突。警方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謝名揚就表示,期望民陣尊重裁決,遵守「不反對通知書」的條款,不要再呼籲市民或團體在遊行路線插入,否則容易引起遊行隊伍及插隊人士衝突,造成混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