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張智霖的前經理人梁雅詩,涉嫌侵吞部分代言合約費的案件,在區域法院續審,下午由張智霖所屬經理人公司「永霸投資有限公司」的會計師作供。會計師作供時說,公司東主蕭定一在2014年曾着他翻查梁雅詩為張智霖接洽的三份代言人合約,發現有問題,包括其中一份合約,公司紀錄的酬金為388萬元,但代言品牌寄來的合約則寫480萬元;而張智霖早上作供時說,2014年8月在馬來西亞舉行演唱會時,製作公司向他妻子袁詠儀投訴,揭發品牌付出的代言費用為480萬元,而非被告向張智霖所述的388萬元。
案情指,被告梁雅詩2014年為張智霖接洽三份共710萬元的代言人合約,但向經理人公司短報為568萬,並擅自更改合約以調低酬金,涉嫌侵吞142萬元,被控三項欺詐罪。